为贯彻落实《诸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意见》精神,努力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培训质量,为培训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指导教师,充分发挥名师名校的引领辐射作用。经教育局研究,确定12 所学校为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名单如下:浣江教育集团 、浣纱初中 滨江初中、暨阳初中、天马学校、草塔镇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浣江小学、浣纱小学、暨阳小学、滨江小学、新世纪小学 。
各基地学校将积极承担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育实践任务,组织本校名优教师担任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的实践指导师,悉心安排和指导好学员的教学实践,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