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现将《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师[2008]2号)转发给你们。
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根本目的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具体内容,是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是职业行为最基本规范和要求。学习和贯彻《规范》,是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条件和重要途径,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视频、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和榜样示范等方式,深入学习《规范》,使广大教师积极认同并自觉领会,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各校要把贯彻落实《规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列入工作计划和完善教师守则等方式,把《规范》提出的原则要求和基本内容,落实到教师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在全校师生中做好践行《规范》的表率,并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落实。
附件: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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