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教[2008]138号
关于组建诸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
“领雁工程”导师团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集聚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我市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指导作用,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教师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决定组建诸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导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导师”要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强教育管理和教学指导研究能力,是集教研员、科研员、培训教师三者于一体的教育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职的特级教师及享受国贴、省贴的专家和市优秀专家。
(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良好的教育教学和学术声誉,有独特教学风格和特色的在职教研员。
(3)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或管理等领域有较深刻的、独到的思考和研究,在中小学教师中有较高声誉和欢迎度的在职学科带头人。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活动能始终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参与性和艺术性的优秀一线教师。
二、导师团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导师团成员的主要职责:
(1)导师团成员要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各项培训活动,积极开展送教活动,每学年至少要承担30学时的培训课时或讲学活动。
(2)导师团成员至少要确定5名农村学校教师作为帮扶对象,每学年至少要安排两次具体的教学教研指导活动,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3)导师团成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体系,深入学校、教研组、课堂,调研分析教学情况,检查评估教学效果,积极探索符合教师发展规律的培训模式、内容和方法。
(4)导师团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为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出谋划策,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导师团成员的权利与待遇:
(1)优先参加高层次的学术辅导、报告会和研讨活动。
(2)优先参加有关的外出参观学习活动。
(3)任期内每年按标准72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4)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应为导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导师团成员如工作业绩突出,有接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三、导师团的组织管理
导师均由市教育局发文聘任,聘期为三年,日常工作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与考核。
四、“领雁工程”导师团成员名单
经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推荐,市教育局审定,诸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导师团由下列人员组成:
边学平 市教研室 陈为群 市教研室
杨寒芳 市教研室 徐 纯 市教研室
金国仁 市教研室 吴国良 市教研室
赵 文 市教研室 黄锡光 市教研室
章璋明 市教研室 翁善庆 市教研室
汤 骥 市教研室 金安娜 市教研室
应德梦 市教研室 俞陆海 市教研室
翁晓芳 市教研室 陈士杰 市教科所
徐文娟 教师进修学校 蒋宇光 教师进修学校
俞云莉 教师进修学校 王建民 教师进修学校
俞小娟 教师进修学校 王忠苗 教师进修学校
魏琰珺 教师进修学校 徐华琴 教师进修学校
何少军 教师进修学校 应春霞 教师进修学校
王光华 教师进修学校 钟旭天 浣江教育集团
张虹琴 浣江教育集团 赵福英 浣江教育集团
赵 汀 浣纱初中 叶世标 浣纱初中
蔡仁洧 滨江初中 许烈剑 暨阳初中
寿志德 天马学校 徐文凯 草塔中心学校
张 虹 实验小学 徐华燕 实验小学
钱利军 暨阳教办 戴 玲 暨阳教办
赵水英 浣江小学 楼玲玲 浣江小学
潘美仙 浣纱小学 金 萍 暨阳小学
骆燕琼 滨江小学 丁晓霖 新世纪小学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农村教师 “领雁工程” 导师团 通知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诸暨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章月燕同志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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